一、招聘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凡進必公開、凡進必考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內勤崗位1個,人員共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2000年4月1日至1993年4月1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4月1日為準。
6、具體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詳見《延邊州政府駐長春辦事處公開招聘員額管理工勤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服務期未滿人員。
5、按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報名時間、地點及方法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法。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30日至4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報名地點在長春市朝陽區(qū)建政胡同63號,延邊州政府駐長春辦事處報名。
1、報考人員(委托代理人)報名時,報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報考人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原件(應屆畢業(yè)生攜帶學生證、學校證明)及復印件2份;近期(6個月內)1寸同一底片(紅底)免冠證明照3張;《延邊州政府駐長春辦事處公開招聘員額管理工勤人員報考登記表》,登記表可在延邊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直接下載。
2、報名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3、資格審查。根據(jù)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4、開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考一科,科目為《職業(yè)道德》,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職業(yè)道德方面的理論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在網(wǎng)上公布。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方法視招聘崗位設定,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面試考官由主管局及用人單位專業(yè)人員組成。
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網(wǎng)上公布。
3、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5%、55%;考試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組織成績相同人員進行再次面試。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偝煽兾催_到60分的,取消進入體檢資格。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用人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根據(jù)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體檢在區(qū)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網(wǎng)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待遇。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后20個工作日內到州人社局審核備案。
五、工資、社會保險
公 開招聘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的工資,依據(jù)延吉市最低工資標準兩倍核定;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單位承擔部分由州財政局核定,由用人單位繳納各項保險;不核定其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個人取暖費。
六、有關要求
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招聘主管部門紀檢組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xiàn)違紀違規(guī)情況,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肅處理。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公開招聘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工作的領導,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延邊州政府駐長春辦事處公開招聘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柱哲 延邊州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副組長:趙東俊 延邊州政府駐長春辦事處主任
成 員:車勇范 延邊州政府辦公室人事處處長
戴慧文 延邊州政府駐長春辦事處處長
王朝艷 延邊州政府駐長春辦事處處長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