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
2、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3、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市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