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崗位招聘名額,按照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如面試成績相同的,則采取加試辦法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最新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忌鷮w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情況,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察結束后,寫出考察報告。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用人單位意見,決定是否遞補。
一、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根據(jù)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調人選,并向社會進行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