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聘范圍和對象
局直屬事業(yè)單位人員(包括局機關各科室中層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借用人員(含局機關借用人員)。
(二)競聘上崗條件
競聘上崗人員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模范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崗敬業(yè);具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獻身精神,清正廉潔,熱愛本職工作,公道正派、作風民主、團結同志、顧全大局;具備所競聘崗位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并符合下列條件:
1.初任負責人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1年9月2日后出生);
2.教師發(fā)展中心部主任(按照局中層副職管理),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男不超過49周歲(1967年9月2日后出生)、女不超過46周歲(1970年9月2日后出生)。
3.競聘負責人正職崗位,應具有副職任職經(jīng)歷。
凡男滿55周歲、女滿52周歲,一律不再擔任負責人職務。因年齡原因(男1964年9月2日前出生、女1967年9月2日前出生)不能任滿一個聘期(三年)的,不再參加新一輪競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