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傳動員,公布方案(9月2日)
召開全局人員會議,公布競聘上崗方案,進行宣傳發(fā)動。
(二)個人申報(9月9日下午4:00前)
擬參加競聘人員填寫好自薦表交局黨工委(組人科1003室),局黨工委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9月12 日公布符合競聘條件人員名單。
(三)組織競聘(9月20日前)
競聘上崗采用競聘演講和民主推薦的形式進行。民主推薦中,局領(lǐng)導(dǎo)的權(quán)重占50%,其他人員占50%。形成差額競爭的,按民主推薦的得票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未形成差額競爭的,考察對象民主推薦率的得票率必須達到50%以上(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