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1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qū)法院做出了一個艱難的刑事判決,在就女教師黃靜裸死案進行長達兩年的審理之后,該法院判定被告人姜俊武無罪。之所以說這個判決是艱難的,原因在于黃靜案被稱為“中國網絡第一大案”,從黃靜身亡到立案偵查,從司法鑒定到證據(jù)滅失,從網絡聲討到法庭審理,無不伴隨著民間輿論的強烈聲音,最典型的是,網絡上一直流傳著一位匿名法學專家的“名言”——“期待一份偉大的判決”。也許,對于許多始終關注黃靜案的人來說,雨湖區(qū)法院的判決并不是他們所期待的“偉大判決”,所以,圍繞著黃靜案的爭論還遠遠沒有平息。
網絡民意所期待的“偉大判決”是什么呢?當然是判定姜俊武有罪。但雨湖區(qū)法院認定,從最終鑒定結果看,“沒有證據(jù)能夠證明姜俊武對黃靜的死負有直接責任”,因而他是無罪的。應該說,法院的判決雖然沒有順從民意,但是維持了獨立而縝密的判斷,體現(xiàn)了司法的價值理性,從這個角度看,雨湖區(qū)法院的判決是富有勇氣的。
但是,我們也不能就此把網絡民意歸結為無理性的集體情感宣泄。反思黃靜案的整個過程,我們不難看到,司法機關在前期處理黃靜裸死案時,并沒有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對于一樁存在疑點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公安機關本應及時立案并妥善保存證據(jù),但是,黃靜案不僅立案過程大費周折,死者的器官標本也因奇怪的原因被焚毀,再加之六次司法鑒定的結果不盡相同, 直接導致了死者親屬以及民間人士對當?shù)厮痉C關的不信任情緒?;蛟S可以說,正是由于司法機關的懈怠,才讓一樁普通的案件演變?yōu)榫W絡公案,正是由于程序公正的缺失,才讓法庭的審判變得無比艱難又難以令人信服。
就在黃靜案一審宣判的第二天,公安部刑偵專家抵達湖北襄樊,對另一樁發(fā)生在四年前的“自殺案件”進行協(xié)查督辦,這一案件的主人公也是一名花季少女,名字叫作高鶯鶯。與黃靜案相似的是,高鶯鶯自殺事件在當?shù)孛耖g也是“影響極大”,流傳著多個可疑的版本,輿論更把她的死亡與當?shù)毓賵龅卣鹇?lián)系了起來。更讓人不安的是,高鶯鶯案同樣存在著嚴重的程序缺失的問題,如執(zhí)法機關草率定性為自殺并拒絕立案,法醫(yī)未對死者進行嚴格尸檢,有關人員搶奪尸體并強行火化,辦案人員存在制造偽證的疑點等。高鶯鶯的案情能否大白于天下,正義能否以看得見的方式得到實現(xiàn),不僅對于高鶯鶯的家人關系極大,也直接影響到許多人對司法機關的評價。
從黃靜到高鶯鶯,她們的死亡都給許多人帶來了疼痛與追問,而最好的醫(yī)治方式莫過于程序公正、公平有效的司法實踐。黃靜案了猶未了,高鶯鶯案正在破題,但值得欣慰的是,從最初的民意沸騰到司法機關的高度重視,從拒絕立案到協(xié)查督辦,兩起案件都沒有沉落在時間的深淵而無法打撈,無論過程多么曲折,人們仍然寄希望于法律的公正介入,無論民意與司法之間存在著怎樣的齟齬,公眾仍然相信存在著“偉大的判決”。不管結果如何,只要做到了程序公正,實體正義就有可能得到彰顯,從這樣的走向看,我們的司法制度無疑是趨向于公正與完善的,是有望贏得公眾信仰的。
而最值得期待的是,我們的社會能從黃靜和高鶯鶯兩起案件中得到某種啟示,從而避免新的“痛點”形成。在尋求正義的過程中,無論是民意還是司法機構,都不能忽略程序公正的重要性,那也正是“偉大判決”的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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