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晉人字[2008]118號)、《關于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晉人字[2009]63號)、《關于下達2014年全省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4]15號)以及山西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4年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函[2014]31號)等文件精神,本著按需設崗、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任的原則,制定我院附屬中學2014年度公開招聘人員方案。
一、公開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堅持學校宏觀管理與各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機構
1、學院成立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
組長:黨委書記、院長
副組長:紀委書記、分管院領導
成員:紀檢辦、人事處、附中校長。
2、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辦公室主任:人事處長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院本次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附屬中學教師6人。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四十周歲以下,年齡的計算辦法以2014年6月30日為準;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履行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專業(yè)技能條件;
6、報考人員須為國家統招、能夠納入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分配者;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五、報考程序
1、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考試內容等信息: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x.hrss.gov.cn;
山西省教育廳網站www.sxedu.gov.cn;
太原師范學院網站www.tynu.edu.cn;
太原師范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www.tynu.edu.cn/rsc/。
2、現場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應聘人員要簽訂《太原師范學院附屬中學2014年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
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報名比例的緊缺專業(yè)崗位,報經省教育廳、人社廳批準后進行筆試。一般崗位比例不足3:1的減少招聘崗位。
報名時請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中學教師資格證及其他有效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影印件(A4紙),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4張。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報名時間:6月16日—6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報名地點: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qū)高校新區(qū)大學街319號太原師范學院人事處(行政辦公樓244房間)
聯系人:苗老師王老師
聯系電話:0351-2167862
3、資格審查
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前來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并留存報名人員相關證件的影印件備查。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組織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發(fā)給筆試準考證。
聯系人:苗老師 王老師
聯系電話:0351-2167862
六、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師德師風、專業(yè)水平、教學科研能力及其他工作技能。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1、筆試
公開招聘筆試環(huán)節(jié)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具體時間以教育廳通知為準。
2、面試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達合格分數線者不予錄用。
(1)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如比例不達1:3,可報經省教育廳、人社廳批準后進行面試。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教學及科研能力等。應聘教師崗位人員須進行試講,試講時間20分鐘,試講內容在面試前一天通知。面試過程不超過30分鐘。
(3)面試時,考生須攜帶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公開發(fā)表的論文、論著、參與的課題原件。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
1、筆試和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2、體檢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八、確定擬錄用人員
學院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根據筆試、面試及體檢結果,結合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等情況,提出擬錄取人選,報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后進行公示。
九、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省教育廳網站和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若發(fā)現有違法違紀、材料不全或提供虛假證件等情況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享受相關待遇。
十、監(jiān)督與紀律
1、應聘人員應實事求是,確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實可靠,一旦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2、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要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相關規(guī)定,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
3、招聘工作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有關負責人員和工作人員涉及本人有回避關系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4、公開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透明,嚴格公示制度,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學院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014年6月13日
附:
易賢網溫馨提示:
《太原師范學院附中2014年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太原師范學院網,最近更新2014年6月13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rar”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山西省教師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