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法檢系統(tǒng)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相關要求,現(xiàn)將玉溪市法檢系統(tǒng)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者中,按不超過錄用計劃數2倍的比例和筆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職位,按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查詢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首輪資格復審于2024年4月17日進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第一批次遞補資格復審2024年4月18日,第二批次遞補資格復審2024年4月19日。
地點:1.報考法院法官助理、非法官助理職位的資格復審地點:紅塔區(qū)龍馬路33號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6樓1613室。
2.報考檢察院檢察官助理、非檢察官助理職位(司法警察職位除外)的資格復審地點:紅塔區(qū)南北大街延長線玉溪市人民檢察12309檢察服務中心133室。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2份。
2.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3.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份。
6.所在學?;蛘邌挝?、社區(qū)蓋章的《報名推薦表》。
7.《報名登記表》。
8.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尚未拿到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報考者,可持客觀題、主觀題成績單作為其證明材料。
9.證明滿足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下載、打印。
10.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22、2023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蚋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參考模板見附件),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4年2月底以前。
11.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4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錄用前對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驗。
12.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2.資格復審時,報考者須對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進行現(xiàn)場簽字確認,簽署《玉溪市法檢系統(tǒng)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確認單暨考生承諾書》。
3.如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以各資格復審單位電話通知為準。
五、其他事項
1.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對照《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常見問題解答(一)》等相關要求,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考生填報和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用全過程,在各招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或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2.面試、體檢和考察等后續(xù)工作具體安排將另行通告,相關信息發(fā)布在玉溪人才網(www.yxrc.cn)和玉溪市檢察院門戶網(www.yuxi.jcy.gov.cn),考生要及時登錄查詢閱讀公告通知并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報考者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聯(lián)系不上,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關后果。
聯(lián)系電話: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0877—6189021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0877—2696073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
2024年4月11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8898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