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關于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云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相關要求,現(xiàn)將玉溪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除外)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進入體能測評人員
報考玉溪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報考者中,按不超過職位錄用計劃數(shù)4倍的比例和筆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請查詢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s://ylxf.1237125.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請考生提前半小時到場。地點:玉溪市人民警察訓練基地(玉溪市江川區(qū)九溪鎮(zhèn))。
(三)體能測評需提供的材料
筆試準考證2份、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體能測評相關要求
1.體能測評工作由玉溪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2.體能測評結束后,因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錄用計劃空缺的,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報考者中,按不超過錄用計劃空缺數(shù)2倍的比例和筆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1批次。遞補人員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以玉溪市公安局通知為準。
3.體能測評結束后,體能測評結果為合格的人員,按不超過錄用計劃數(shù)2倍的比例和筆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體能測評結束后緊接開展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須進行體能測評的測評結果為合格)的報考者中,按不超過錄用計劃數(shù)2倍的比例和筆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職位,按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數(shù)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查詢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s://ylxf.1237125.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首輪資格復審于2024年4月17日進行,第一批次遞補資格復審2024年4月18日前完成,第二批次遞補資格復審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
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如下(詳見附件1):
1.報考玉溪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資格復審地點:玉溪市人民警察訓練基地。資格復審在體能測評結束后緊接進行。
2.報考玉溪市審計局和各縣(市、區(qū))審計局職位資格復審地點:玉溪市審計局15樓黨群服務中心。
3.報考玉溪市各縣(市、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職位資格復審地點:玉溪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8樓小會議室。
4.報考玉溪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縣(市、區(qū))大隊職位資格復審地點:玉溪市交通運輸局6樓會議室。
5.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含普通選調生職位)資格復審地點:各縣(市、區(qū))。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筆試準考證2份、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在學?;蛘邌挝簧w章的《報名推薦表》(報考選調生職位的攜帶選調生報名推薦表即可)、《報名登記表》、證明滿足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推薦表(含選調生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云嶺先鋒網(wǎng)站“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下載、打印。
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22年、2023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蚋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參考模板詳見附件2),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4年2月底以前。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4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錄用前對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驗。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市級相關招錄單位和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工作,對報考者報名信息進一步核實,對報考者所持證明材料與職位招考條件進行核對。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2.資格復審時,報考者須對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工作進行現(xiàn)場簽字確認,簽署《玉溪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單暨考生承諾書》。
3.如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以各資格復審單位通知為準。
三、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的考生對照《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常見問題解答(一)》等相關要求,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忌顖蠛吞峁┑男畔⒈仨氄鎸?、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用全過程,在各招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或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報考者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無法聯(lián)系,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體能測評通知、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后果。
(三)面試將于2024年4月26日至27日在玉溪市紅塔區(qū)舉行,面試具體安排將另行通告,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發(fā)布的相關公告。體檢和考察等后續(xù)工作的具體時間由各招錄單位通知。
附件:
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
2024年4月11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8894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