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縣2012年面向在職在編工勤人員、村干部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方案(第五號)
根據(jù)《石阡縣2012年面向在職在編工勤人員、村干部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第一號)》的規(guī)定,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12年8月5日8:30開始;
2、面試地點:石阡縣民族中學;
3、考點設置:設立2個面試考場、2個候考場、1個候分場。
二、面試工作組人員組成情況:
1、設面試工作組兩個。面試考官10人,其中主考官2名;
2、考場監(jiān)督員(計時員)2人、計分員2人;
3、候考場設工作人員6人、候分場工作人員2人。
三、面試規(guī)則:
1、面試人員應于2012年8月5日上午8:00準時攜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進行身份確認后進入候考場。
2、面試人員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3、考官、面試人員、考務人員到場后,上交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與外界聯(lián)系。
4、面試人員按面試順序依次進行單獨答辯,其他答辯人員須在候考場等候。等候期間,答辯人員不得離開候考場,不得與外界聯(lián)系。
5、面試答辯時間為5分鐘。
6、面試實行當場打分,由計分員進行計分。
7、計分按考官評分的分數(shù)之和的平均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為該考生的最后面試得分。
8、考生答辯結束后,到指定的候分場等待聽分。等下一考生進入候分場后,再進入考場聽所得分值。
9、考生聽分結束后,到候考場領取本人的通訊工具等所有物品后,立即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內逗留。
四、面試答辯結束,主考官、考場監(jiān)督員(計時員)、計分員應在考生成績匯總表上簽字,所有記錄存檔。
五、面試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決定。
石阡縣面向在職在編工勤人員、村干部招聘鄉(xiāng)鎮(zhèn)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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