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發(fā)布的《鹽城市體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因對原選調條件“三年以上工作經歷”理解存在歧義,現發(fā)補充公告如下:
1、原選調條件中“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4月30日)”,現明確為: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報名時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或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2、補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鹽城市體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中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特此公告。
鹽城市體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