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鄉(xiāng)鎮(zhèn)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根據鄉(xiāng)鎮(zhèn)工作需要,依據《2017年寶豐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公開招聘130名鄉(xiāng)鎮(zhèn)下屬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寶豐縣戶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計劃內招生(含2017屆畢業(yè)生),??埔陨蠈W歷,尚未正式就業(yè);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不能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計劃
寶豐縣11個鄉(xiāng)鎮(zhèn)、觀音堂林站(城關鎮(zhèn)、鐵路辦除外)各10名,縣扶貧辦10名,共計130名(詳情見附件招聘崗位表)。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初審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17年5月11日—5月17日(節(jié)假日不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
寶豐縣人才交流中心(寶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報名電話:6515932
(三)報名方法
報名時,報名人員應持本人畢業(yè)證、報到證、有效期內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a4紙復印件一份、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寶豐縣政府信息網下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本次招聘不收報名費。
報名時,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并按照崗位代碼填寫報名登記表,初審合格后不得變更報考崗位。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3倍,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學歷為碩士研究生(全日制)的可直接進入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申論等。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
(二)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工作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臨場應變等能力。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等額遞補。在招聘工作的每個環(huán)節(jié),凡發(fā)現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查實后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核體檢人員。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寶豐縣政府信息網公示。
五、考核和體檢
考核體檢人員確定后,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考核、體檢。因放棄考核體檢資格或考核、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依據總成績依次遞補,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低為準。凡應聘人員無故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擬聘用公示后放棄聘用資格的,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記入全縣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今后不得報考寶豐縣公開招聘考試。
(一)考核
考核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全面了解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及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二)體檢
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除特殊情況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照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核定崗位
通過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考鄉(xiāng)鎮(zhèn)崗位的由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由選擇招聘崗位,招聘崗位選擇后不得更改;報考扶貧辦崗位由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碩士研究生(全日制)不受崗位招聘人數限制。
六、公示及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實行社會公示制度,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相關手續(xù)(非在編),并按規(guī)定由各鄉(xiāng)鎮(zhèn)農業(yè)服務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繳納相關社會保險金,工資福利參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由聘用單位承擔發(fā)放。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經紀檢監(jiān)察部門查實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一年),期滿經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期滿聘用合同自動解除,合同期滿經考核,表現優(yōu)秀者,可續(xù)簽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 6515932 監(jiān)督電話:6515969
本方案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