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10名。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二)男性,適合從事經常外出送達保全等繁重工作;
(三)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學法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
(六)身體健康;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工資待遇
實行績效工資制度,月工資一般不低于3300元,另外單位負責繳納社會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9日至21日。
2、報名地點。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濟南市經二路1號1309房間)。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提前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表(附后),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附2張1寸免冠照片),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招聘機關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二)面試。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招聘機關電話通知其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政審。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面試成績確定遞補人選。體檢合格的,由招聘機關組織進行政治審查。
(四)聘用。體檢與政審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
五、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凡發(fā)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違紀舞弊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本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31-89257991
(三)本公告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31-89257311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