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考調公務員公告
來源:攀西人才網(wǎng) 閱讀:705 次 日期:2016-11-05 11: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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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公務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和職位

考調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公務員1名:市國土資源局財務科財務管理崗位1名(科級及以下。能力素質和資格條件適合的,可作為副科級領導職務人選)。

二、公開考調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公開考調條件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原則性強,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3.縣(區(qū))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應在縣(區(qū))及以下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滿2年;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擔任科員職務三年以上,或現(xiàn)任科級職務;

6.具有從事或管理財務工作2年以上的經(jīng)歷;

7.年齡35周歲以下;

8.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以上;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以上年齡、工作經(jīng)歷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11月4日(發(fā)布公告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開考調對象不得參加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須回避情形的崗位考調。

四、公開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wǎng)、攀西人才網(wǎng)上發(fā)布考調公告。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4日至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人事科(泰坤大廈917室)

3.報名方式:只接受現(xiàn)場報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信息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學位)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資格初審。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報考者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報考資格,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二)考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政策理論和專業(yè)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報考人數(shù)與公開考調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考調計劃。

面試。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5名考生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如果不足5人,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法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綜合分析、溝通協(xié)調、語言表達等能力。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70分,如參加面試人員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則終止其考調程序。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考調領導小組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帶齊報名階段的材料原件,同時在單位出具身份證明和同意參考證明、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材料,到市國土資源局組織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考調領導小組根據(jù)資格復審情況,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如考察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提供不真實、不準確或虛假信息報考的,將取消考調資格。

如遇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存在影響轉任的問題或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情況,經(jīng)考調領導小組研究后,可按程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轉任

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在核定的職數(shù)范圍內(nèi)確定職務。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調公務員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由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整個工作予以監(jiān)督,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

咨詢電話: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人事科:3364906

監(jiān)督電話: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監(jiān)察室:3363374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1月4日

1.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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