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社會人員:
根據汕頭市教育局《關于2016年汕頭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16]12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非師類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應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人員: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接受測評。
二、測評辦法和標準:詳見附件。點擊下載此文件
三、測評形式:我區(qū)教育教學能力測評采用試講和面試兩部分,先試講后面試。
四、選用教材及備課:申請人按教師資格認定種類和申請任教學科對應選擇試講內容進行備課。選用教材為汕頭市現行使用版本。認定小學教師資格選用小學五年級第一學期課本;認定初中教師資格選用八年級上學期課本(初中化學選用9年級課本);認定高中教師資格選用高中一年級必修1課本;認定中等職業(yè)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及特殊教育教師資格的需準備相應領域科目,教材不限。(接受測評者每人備一個課時的教案,自行復印五份,接受測評時交給評議小組的成員。測評不在電腦室或多媒體教室進行。)
五、接受測評時間和地點安排:
測評時間: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下午
測評地點:汕頭市金禧中學(天山北路尾)
六、領取教育2016年9月23日(上班時間),到金平區(qū)教育局五樓人事股領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通知,并查閱試室安排情況。教學能力測試通知時間:請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憑繳費單據于
汕頭市金平區(qū)教育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