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沿海開放開發(fā)隊伍結構,提高通州灣示范區(qū)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和能力水平,經市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5名副科職干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財政金融局(金融辦)副局長(主任)、綜合執(zhí)法局副局長、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食安辦副主任、交通運輸港口局副局長、海洋與漁業(yè)局副局長各1名。
二、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yè)中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報名資格和條件
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除應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guī)定(試行)》要求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具有5年以上工齡;
(三)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洋與漁業(yè)局副局長崗位可放寬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黨政群機關擔任副科職(級)干部,或科員滿3年;事業(yè)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的報名人員,應符合《南通市科級公務員調任實施細則(試行)》(通委組發(fā)〔2010〕116號)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
(七)《2016年通州灣示范區(qū)公開選拔副科職干部計劃職位表》(見附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1.尚在試用期或提拔任職不滿1年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4.受過刑事、行政處罰的;5.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不能提拔任職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發(fā)布簡章
通過南通人事考試網(www.ntpta.gov.cn)、通州灣示范區(qū)網(www.ntbh.gov.cn)等發(fā)布簡章,公布選調職位、報名資格和條件、選調程序和方法等。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網址:南通人事考試網 www.ntpta.gov.cn),報名時間:2016年9月6日9:00~9月7日16:00。報名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須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時,將報名資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縣級以上獎勵證書、其他相關證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及任職經歷證明、歷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工作成果及發(fā)表的文章等)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郵件名:姓名_報考職位_職位代碼)發(fā)送到603762312@qq.com。
2、資格初審。選調單位根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9月6日9:00~9月7日18:00。資格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對信息填報不準確或報名資料不全的,應注明需補充的內容,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如實補充填報和提供相關資料。因報名過遲、提供資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責任自負。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并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與選拔職位之比一般不低于5:1,對比例不足的職位由通州灣示范區(qū)黨工委討論確定可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3:1)或予以取消。報名職位取消的,相關報名人員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它職位,改報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須于9月20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相關要求參加考試。
(三)綜合測試與資格復審
1、適崗評價。適崗評價主要從學習工作經歷、工作成果、考核獎懲情況等方面考察報名人員能崗相適度,滿分100分。
2、筆試與資格復審。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命題并組織實施。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滿分100分。參加筆試人員于筆試當天攜帶報名資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
3、面試。按適崗評價、筆試成績4:2的比例折算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5:1(最低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在同職位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命題并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按適崗評價、筆試和面試成績4︰2︰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每個職位選出2名人選進入考察。主動放棄資格的,在同職位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
(四)組織考察
組織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等情況。
(五)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經通州灣示范區(qū)集體研究,按人數與選拔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名單,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的,由通州灣示范區(qū)黨工委集體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六)確定擬任人選
根據體檢結果,通州灣示范區(qū)黨工委集體研究確定擬任職人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任用和管理
公示結束后,對決定任用的干部,由通州灣示范區(qū)黨工委指定專人同本人談話。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任職談話結束后,辦理任職手續(xù),并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該職位享受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五、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由通州灣示范區(qū)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通州灣紀工委全程監(jiān)督。
(二)咨詢電話:81680053、81680054,監(jiān)督舉報電話:81680046。
中共通州灣示范區(qū)工作委員會
通州灣示范區(qū)管理委員會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