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江蘇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蘇組通〔2015〕5號)精神,因工作需要,擬在全市范圍內(nèi)公開遴選工作人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計劃職位數(shù)
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計劃1個,為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綜合文字職位。
二、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本市范圍內(nèi)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的行政編制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二)遴選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單位人員工作經(jīng)歷,具有2年以上黨政機關、參公單位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公室文字工作經(jīng)歷;
以上工作經(jīng)歷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所學專業(yè)要求:財經(jīng)類;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金融分析能力;
8.科員及以下職務,198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地區(qū)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調(diào)動等步驟進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公開遴選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其中:發(fā)布公告、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和調(diào)動等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察等工作由市政府金融辦負責組織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6日-2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二選一)。(1)網(wǎng)上報名:通過發(fā)送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將填寫好的《報名表》(報名表在連云港市公務員網(wǎng)www.lyghrss.gov.cn/default_gwy.aspx “下載專區(qū)”中下載)和2寸彩色電子版照片發(fā)送至lygjrb6796@163.com。(2)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本人須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填寫好的《報名表》和2張2寸彩色照片,到市政府金融辦綜合處現(xiàn)場報名(連云港市海州區(qū)朝陽東路69號,市政府大樓226室)。
3.資格初審。市政府金融辦依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在報名后1天內(nèi)提出初審意見,現(xiàn)場報名的即報即審。如填報信息不全,應按要求補充填報報名信息,報名期間未補充的,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
本次遴選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遴選職位。
(二)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文字綜合寫作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公開遴選職位計劃的比例為3:1。面試前,遴選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證明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市、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印章)。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總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排名順序,取前2名進入組織考察。
(四)考察與體檢
根據(jù)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市政府金融辦黨組根據(jù)考察結果集體研究,按遴選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由市政府金融辦從考察人選中確定是否遞補體檢人選。
(五)公示與調(diào)動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連云港市公務員網(wǎng)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不符合遴選條件的,由市政府金融辦從考察人選中確定是否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并進行公示。符合遴選條件的,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
四、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解釋。
聯(lián)系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 85685731
市政府金融辦綜合處 85826796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