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切實加強紀檢監(jiān)察機關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優(yōu)化市紀委監(jiān)察局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工作需要,市紀委監(jiān)察局決定公開選調(聘)6名工作人員,其中:市紀委、監(jiān)察局選調工作人員4名(公務員編制);市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選聘工作人員2名(事業(yè)編制)?,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原則
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聘)范圍
本市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以及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
(二)選調(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所學專業(yè)為中文文秘類、財務財會類、法律類、審計類或公安類,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視同為相關專業(yè);從事紀檢監(jiān)察工作2年以上的,專業(yè)不限。
4.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尚在見習期(試用期)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不稱職、不合格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適合到紀檢監(jiān)察機關工作的。
三、選調(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公開報名。采用個人意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本人需如實填寫《市紀委選調(聘)工作人員推薦表》(推薦表從《啟東廉政網》或《啟東黨建網》下載),并經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同時還需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啟東市級及以上各類獎勵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由所在單位查詢檔案后出具證明)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張和電子版推薦表。
2.資格審查。由市紀委依據(jù)本簡章進行資格審查,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3.報名時間。2016年7月29日至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得報名。
4.報名地點。市紀委干部管理室(市行政中心1041室,聯(lián)系電話:83119251)
(二)考試
(1)筆試與適崗評價。采取閉卷方式進行,重點考查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能力。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適崗評價。根據(jù)筆試和適崗評價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主要考查應試者的思想理論水平、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等。
(三)體檢、考察
按筆試與適崗評價、面試成績5:5折算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總分相同的以面試得分高者為先)。體檢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要求進行全面考察。
(四)決定選調
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商市委組織部確定擬選調(聘)試用人選。如選調(聘)單位認為無合適人選的,可相應減少選調(聘)計劃。對擬選調(聘)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聘)人選,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勝任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相應的辦理調動手續(xù),不勝任者回原單位工作。
四、組織領導
選調(聘)工作在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共同領導下進行,相關職能科室牽頭做好具體工作。
中共啟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啟東市委組織部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