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筆試綜合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已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為了做好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圍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綜合成績排名和招考名額,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考名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名額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在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中,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提供蓋有所在院校公章準予畢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
(二)報考職位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須提供海南本地戶口簿(戶口屬于集體戶的考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相片且在2016年3月18日前已為海南省戶籍的證明并加蓋公章);如戶籍不在海南(海南省生源)的,應提供海南省生源的證明材料,材料包括高考報考登記表或高考成績單(高考地考試局出具)。
(三)報考人員為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2016年3月18日前﹚。
(四)報考人員為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6年3月18日前﹚。
(五)報考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報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打印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納記錄。
(七)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考生本人,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3日﹙6月9日至6月11日端午節(jié)放假休息不審查﹚。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谑行阌^(qū)長濱三路9號﹙市政府第二辦公區(qū)16號樓南樓4樓4051室﹚,??谑泄珓諉T局錄用考核獎懲處。
聯(lián)系電話:0898--68724238/68724239
傳真:0898--68724238
聯(lián)系人:胡瑩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
(二)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簽名并按手印)。
(三)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而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報考??谑泄簿值目忌滟Y格復審由海南省公安廳負責。
??谑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相關附件詳情請參考:http://www.hihk.lss.gov.cn/ASPX/zwgkContent.aspx?artid=7446&chid=13&clid=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