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位、職數(shù)、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職位:科員。
(二)公開選調人數(shù):5名。
(三)公開選調范圍:本市轄區(qū)內各級黨政機關公務員。
(四)公開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熱愛紀檢監(jiān)察工作;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法律、財經、中文相關專業(yè);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2014年1月1日前進入公務員隊伍);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本人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本人曾受過黨政紀處分的;直系親屬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服刑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簡章、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調動等步驟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簡章:3月11日,在中共無錫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崇德倡廉網(www.wuxijw.wuxi.gov.cn)以及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上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通過無錫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時間: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交費截止時間:3月22日16:00。報考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電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填寫虛假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本次選調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選調計劃。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3月29日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筆試時間為4月2日8:30—11:30,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紀委、市人事考試中心和有關單位共同組織實施,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處理問題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
(四)資格復審:時間為4月17—18日9:00—17:00,按公開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前,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有關證明具有公務員身份的材料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干部人事部門印章)。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選在無錫人事考試網公布。
(五)面試:面試時間為4月23日,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紀委、市人事考試中心和有關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按公開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六)考察:由市紀委組織部負責實施,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市紀委常委會根據(jù)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按公開遴選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七)體檢: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后,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八)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后,不符合公開選調條件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由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九)調動: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調動要求及程序,由市紀委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聯(lián)系方式
本簡章由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0—81820731 81820728
監(jiān)督電話:0510—81820840 8182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