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太原市尖草坪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面試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 (詳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2月18日—19日
上 午: 8:30——11:30
下 午:14:30——17:30
地 點:太原市尖草坪區(qū)教育局(尖草坪區(qū)政府往北50米)
咨詢電話:0351—5640584 0351--5648165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攜帶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如已取得《“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則須攜帶《“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如未取得《“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則需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并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薄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
5、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2、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面試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其準考證上加蓋公章,蓋了章的筆試準考證將作為考生面試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4、如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自動放棄,則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5、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具體面試時間請隨時關注網(wǎng)上公告。
監(jiān)督電話:尖草坪區(qū)監(jiān)察局 0351-5648281
尖草坪區(qū)人社局 0351-5648172
太原市尖草坪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2:太原市尖草坪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tyjcp.gov.cn/Browse/NewsShowZw.aspx?CID=36&ID=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