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素質(zhì)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服從分配,適合城市管理一線工作。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3.男性。
4.昆山市戶籍。
5.高中以上學歷。
6.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7.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3)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黨籍紀律處分,或者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4)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zhì)的組織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被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干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xù)堅持錯誤立場的;
(8)曾因違反相關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不滿兩年的;
(9)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