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昆山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xié)管員。
一、招聘人數(shù)
城市管理協(xié)管員100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服從分配,適合城市管理一線工作。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3.男性。
4.昆山市戶籍。
5.高中以上學歷。
6.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7.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3)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黨籍紀律處分,或者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4)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被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干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xù)堅持錯誤立場的;
(8)曾因違反相關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不滿兩年的;
(9)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9-30日(周五、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報名地點:昆山市城市管理局大樓(昆山市長江北路86號)。
2.報名程序:應聘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填寫《昆山市城市管理協(xié)管員招聘報名表》,并向報名現(xiàn)場工作人員出示《報名表》及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市城管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并簽字確認。
應聘者須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如提供虛假證明取消錄用資格。
3.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者須如實填寫《昆山市城市管理協(xié)管員招聘報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退伍軍人提供退伍證,以上證件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與體能測試,筆試成績與體能測試成績合計低于60分者不得參加面試。筆試與體能測試的綜合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具體考試時間以考試通知書為準。
(三)面試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shù)的1:1,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綜合成績高者),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應聘者個人自理。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市城管局組織政審,對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錄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昆山市公務員招聘考察相關要求進行。根據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政審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市城管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
(七)錄用
1.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薪酬待遇由市財政保障,按照市公益性崗位薪酬標準執(zhí)行。
2.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錄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四、工作紀律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招聘政策規(guī)定。對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和錄用資格。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嚴肅處理。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咨詢電話:57759663(市城管局組織人事科)
57759396(市城管執(zhí)法大隊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57759529(市城管局監(jiān)察審計室)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