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外語科目的學考和高考是怎么安排的?
答:外語科目一年兩考,一考兩用,卷面滿分均150分。(1)一年兩考:一次在6月份與高考語文、數(shù)學同步安排,僅限當年高考考生參加;另一次在10月份與其他學考科目同步安排;(2)一考兩用:每次考試都兼具學考和高考兩個功用:作學考用,其報考資格、考試日期、劃等(5等)比例方法均與和其他學考科目相同;作高考用,其成績與語文數(shù)學一樣以卷面實際得分計入高考總分。
兩次考試的學考等級和計入高考的卷面得分均由學生選擇一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