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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資〔2015〕1號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學校人事處:
根據(jù)我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工作安排,今年春季認定工作繼續(xù)按原來的教師資格認定辦法實行?,F(xiàn)就2015年春季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州)、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1.春季認定工作準備時間及認定信息發(fā)布:3月25日----3月31日;
2.全省統(tǒng)一認定時間:4月1日----7月10日;數(shù)據(jù)處理時間:7月11日---7月20日;
其中:
(1)申請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間:4月1日---4月30日。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登錄網(wǎng)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4月20日----5月20日,具體時間由各認定機構確定。
(3)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與能力測試,由各級認定機構根據(jù)
實際情況于6月20日前,自行確定測試時間。
3.證書制作及頒發(fā)時間:6月10日----7月10日。
(二)要求:
1.今年春季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要嚴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號)要求,嚴格認定標準和程序、嚴格認定工作全過程的管理。保證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主動與本轄區(qū)的各類全日制高、中等學校聯(lián)系,告知本次認定的時間安排、申報要求。各類全日制高、中等學校,要為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yè)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提供申報渠道,嚴把審查關。
2.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根據(jù)全省統(tǒng)一安排,制定出本機構今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計劃,并將計劃由各市(州)匯總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3.《教師資格證書》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領取(不得以學校名義領?。唧w時間根據(jù)“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認定情況,在認定過程中和認定結(jié)束后兩次領取(每次領取時按已認定數(shù)的103%發(fā)),證書要求統(tǒng)一使用計算機打印。
4.使用“USBkey”進入《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服務器網(wǎng)址:
1、確認用戶登錄:https://queren.jszg.edu.cn
2、認定用戶登錄(USBkey):https://ukey.jszg.edu.cn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名稱如有變化的請?zhí)顖蟆端拇ㄊ〗處熧Y格認定工作機構名稱更改表》(附件1)。
6.各級認定機構填報《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機構管理人員、系統(tǒng)操作員登記備案表》(見附件2),登記備案表由市、州教育局匯總(包括電子版和紙質(zhì)文檔),在3月25日前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未上報登記表的市州,認定管理系統(tǒng)將不開通。四川教師資格QQ群將及時根據(jù)上報名單更新。
二、各高等學校認定工作安排:
高校在職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本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上自行報名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報學校人事處完成初審,初審合格人員的資料(含附件材料)由學校人事處統(tǒng)一報教育廳審查。
(一)時間安排:
1.各高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間:4月1日--4月30日。
2.學校人事處收取個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審時間:5月30日前(附件3);
3.需要參加全省統(tǒng)一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與能力測試的學校,上報名單(見附件3)截止時間:5月10日。
4.省教育廳受理材料時間:5月5日---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送的紙質(zhì)材料內(nèi)容:
1.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
3.學歷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一式一份);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7.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審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證書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學校青年教師職業(yè)技能(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10.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審查,但應提交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復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學校擬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員)及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教育學專業(yè)的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學校青年教師職業(yè)技能(崗前)培訓合格證書》,但應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qū)W位證書復印件。
12.高等學校聘用的在崗教師,提供學校簽署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三)要求:
1.各高校人事處不受理本校在職以外教師的申請;
2.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復印件由初審人審核簽字,人事處蓋章;
3.思想品德鑒定表由學校人事處負責人簽字、人事處蓋章;
聯(lián)系人:安錦陽黃力力
聯(lián)系電話:028-86138701傳真電話:028-86138703
電子郵箱:scjszgzx@163.com
附件:
1.《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機構名稱更改表》
2.《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機構管理人員、系統(tǒng)操作員登記備案表》
3.《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測試人員的情況統(tǒng)計表》
附件詳情請查詢:http://rsc.cdu.edu.cn/index.php?m=news&a=show&news_id=931
四川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5年3月10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四川省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