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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高職提前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紹興職業(yè)技術學院國家代碼:12876浙江省招生代碼:0067
第三條辦學層次:??疲ǜ呗殻?/P>
第四條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疲ǜ呗殻W歷證書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15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計劃140名,招收普高和中職畢業(yè)生,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yè) | 招生對象 | 招生計劃 | 學制(年)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普高(文理) | 30 | 3 |
國際貿易實務 | 普高(文理) | 20 | 3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普高(文理) | 30 | 3 |
動漫設計與制作 | 普高(文理) | 20 | 3 |
國際貿易實務 | 中職(外貿類) | 20 | 3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中職(機械類) | 20 | 3 |
合計 | 140 |
第四章報名
第六條報名條件:符合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有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或統(tǒng)考的相關職業(yè)技能成績,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并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普高、中職畢業(yè)生均可報考我校。
第七條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yè)志愿。
第八條報名方法和時限:采用“網絡報名、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網絡報名
考生通過互聯(lián)網登錄我校網站招生網頁系統(tǒng),自主進行信息輸入,完成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16日8:30--3月30日17:00。
考生在網絡報名成功后于4月2日前按要求繳納考試報名費110元,同時郵寄以下資料到我校招生與就業(yè)處:
1.已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的《紹興職業(yè)技術學院2015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二面)一份(A4紙);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照片后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4.已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的高中階段獲取的各類獎項證書復印件(A4紙);
5.《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一份。
(二)現(xiàn)場確認
1.在現(xiàn)場確認時,考生須準備以下材料和相關手續(xù):
提供《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和身份證原件;高中學考(會考)成績等第;相關各類獎項證件原件。并填寫《紹興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登記表》;核對本人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
2.時間:2015年4月10日(周五)9:00至16:00。
3.地點:紹興職業(yè)技術學院內。
4.經資格確認合格考生領取準考證,并參加綜合測試。
5.已網絡報名但未繳費或者未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所交材料及報名考試費恕不退還。
第五章測試與考評
第九條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綜合成績總分計算公式如下:
1.普高生:
綜合成績總分600分=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合成滿分300分,占總分的50%)+綜合測試成績(滿分300分,占總分的50%)。
其中高中學考(會考)成績A等計300分,B等計240分,C等計180分,P等計120分,E等計60分,折算分值為語文、英語、數學、歷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門課程等第換算成績之和/9(課程成績依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滿分為300分。
2.中職生:
綜合成績總分600分=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300分,占總分的50%)+綜合測試成績(滿分300分,占總分的50%)。
第十條綜合測試
1.時間:2015年4月11日(周六)9:00開始(必須在面試當天8:30前簽到領取測試號)。
2.地點:紹興職業(yè)技術學院內。
3.測試形式:專業(yè)測試和素質考評。
4.測試組織和分值:
(1)普高生:專業(yè)測試由學校建立評委師資庫,測試前隨機抽取產生評委,每組評委由5-7名評委專家組成,按照評分規(guī)則對考生進行測試;同時,成立素質考評組。
綜合測試總分300分。其中專業(yè)測試280分,素質考評20分。
(2)中職生:專業(yè)測試綜合評價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yè)適應性,由文化課考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面試由學校建立評委師資庫,測試前隨機抽取產生評委,每組評委由5-7名評委專家組成,按照評分規(guī)則對考生進行測試;同時,成立素質考評組。
綜合測試總分300分。其中專業(yè)測試280分(語文和數學共100分,每科各50分;面試180分),素質考評20分。
5.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素質考評中獲得相應的考評分,同一考生同類項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過20分。
序號 |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1 | 中職學校師生技能競賽 | 省級三等獎(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級三等獎(含)以上 | 10分 | ||
2 | 高中階段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 | 省級(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級(含)以上 | 10分 | ||
縣(市、區(qū))級(含)以上 | 5分 | ||
3 | 高中階段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限籃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網球、乒乓球、田徑、健美操、定向、武術項目)、文藝等比賽 | 省級比賽獲團體前三名或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級比賽獲團體前三名或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10分 | ||
縣(市、區(qū))級比賽獲團體前三名或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5分 | ||
4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國家二級(含)以上 | 20分 |
5 | 高中階段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 | 省級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級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10分 | ||
縣(市、區(qū))級比賽獲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 5分 | ||
6 | 高中階段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書法美術及電腦制作等大賽 | 省級二等獎(含)以上 | 20分 |
地(市)級二等獎(含)以上 | 10分 | ||
縣(市、區(qū))級二等獎(含)以上 | 5分 |
6.測試成績查詢:2015年4月13日后,考生可以登錄紹興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sxvtc.com/)首頁,點擊相應查詢鏈接,輸入要求字段查詢。
第六章錄取
第十一條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guī)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zhí)行招生工作“八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錄取方式:采用雙向互動選擇。
1.確定擬錄取與備錄考生名單。
我校根據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的原則,按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和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
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和備錄取。
2.確定擬錄取與備錄比例
擬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1:1確定;備錄考生人數按各專業(yè)招生計劃1:3確定。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綜合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3.考生選定錄取學校。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被我校(專業(yè))錄取情況。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我校(專業(yè))作為錄取結果。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后,已被我校正式錄取的考生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我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我校(專業(yè)),具體時間按考試院公布為準。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我校(專業(y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輪擬錄取資格。
4.辦理錄取手續(xù)。
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
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yè)錄取工作結束,我校按規(guī)定辦理錄取手續(xù),未完成計劃轉入高校統(tǒng)一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凡已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職自主招生和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
第七章招生監(jiān)督
第十五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十六條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參加報名考試,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高職提前招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條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滿學習期限,成績合格,發(fā)給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高職)畢業(yè)文憑。
第十八條學校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審批備案標準收費。各專業(yè)的收費情況如下:
1.學費:國際貿易實務和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yè)每學年11000元/人,計算機網絡技術和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yè)每學年9800元/人。
2.住宿費:每人每學年1000元。
3.教材費:按每人每學年800元代收,多還少補。
第十九條學校設有完善的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與就業(yè)處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現(xiàn)場咨詢:紹興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yè)處
通信地址:紹興市越城區(qū)山陰路526號
郵政編碼:312000
咨詢電話:0575-88329488,88054099
傳真電話:0575-88054099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5-88054011
網站咨詢:www.sxvtc.com;http://zsw.sxvtc.com
電子郵箱:zsyjyc@sxvtc.com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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