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jù)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等12部門《關于印發(f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我省政法干警定向招錄培養(yǎng)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培養(yǎng)人數(shù)、范圍、程序和條件
根據(jù)中央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我省的工作部署,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公務員局決定,現(xiàn)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軍隊退役士兵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錄培養(yǎng)政法干警12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招錄66名、面向退役士兵招錄50名(含大學生退役士兵20名)、面向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13名。培養(yǎng)層次為專科教育。具體招錄職位見附表或請登陸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站(www.qhpta.com)查詢。招錄培養(yǎng)按照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入學培養(yǎng)、錄用的程序進行。
報考者必須具備公務員錄用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學位的招生條件;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要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要求。公安職位報名資格條件見《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公安機關公開招錄培養(yǎng)人民警察簡章》。報考年齡及其它時間界限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1日。達不到條件要求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查將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者,即取消報名、筆試、面試、培養(yǎng)和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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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以上學歷起點的??圃圏c班,面向具有青海省戶籍或在青海省服役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招錄,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同等學力,年齡2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27周歲以下(1986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適應高海拔地區(qū)工作。
2.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平逃瘘c的試點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yè)生或具有青海省戶籍;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必須在本省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以上兩類招錄對象,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適應高海拔地區(qū)工作。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考錄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時間為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報名調劑時間為2014年9月9日8:30-16:00。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操作步驟,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報名和考試時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每人只限報考1個職位。
報名結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漢族考生,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7日(節(jié)假日除外),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證明,請到報考職位所在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現(xiàn)場確認加分。未按要求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不予加分。
筆試結束后,每個職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向報考職位所在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準考證、學歷證書、退伍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虛作假的,取消招錄培養(yǎng)資格。
三、筆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內容。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筆試總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30%。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及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
(二)筆試時間。筆試的時間為2014年9月20日至21日。
9月20日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
9月21日
9:00——11:30文化綜合
考試地點及科目以準考證為準。
四、其它事項
(一)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加分政策如下:
1.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2.對父母有一方現(xiàn)在省內六州工作(或現(xiàn)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子女,報考自治州及以下職位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分: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退役士兵不報考定向退役士兵考錄職位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4.退役士兵報考定向退役士兵考錄職位的,不再享受退役士兵的加分優(yōu)惠政策。退役士兵是少數(shù)民族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退役士兵是漢族的,按漢族有關加分政策執(zhí)行。
以上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二)筆試《申論》答題要求。報考各自治州職位的考生,筆試《申論》答題時,可選擇本自治州自治主體民族語言文字答題。
(三)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要求。在本省服務滿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的人員報考公務員時,按青人社廳發(fā)〔2011〕20號文件有關要求執(zhí)行。西部計劃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崗教師四類人員在基層服務的時限、地點及考核情況分別由團省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認定。
(四)體能測試。筆試結束后,在面試前,報考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有關要求需進行體能測試,由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空缺的面試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五)開考比例。報名時,每個招錄培養(yǎng)職位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為大于1:3,對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按報名人數(shù)確定該職位招錄培養(yǎng)人數(shù)。面試時,每個招錄培養(yǎng)職位與面試人數(shù)之比為1:3;經資格復審、體能測試后,每個招錄培養(yǎng)職位與面試人數(shù)之比小于1:2時,面試成績達到當天參加本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分的,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進入下一考錄階段,如考試總成績?yōu)榈谝幻拿嬖嚦煽冞_不到當天參加本組所有面試人員面試平均分的,該職位招錄計劃取消。
(六)總成績并列的處理。在筆試、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進入下一考錄階段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進入下一考錄階段人選;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相同的,由招錄機關根據(jù)考察情況確定擬錄取培養(yǎng)人選。
(七)體檢、考察。體檢考察人選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省公安廳組織??疾旃ぷ饔筛髦萑肆Y源社會保障局和公安局負責。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需要遞補的,按該職位的考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僅遞補一次。
(八)國外學歷。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考生,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得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由相關部門認可的與公務員考錄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予認可,請廣大考生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現(xiàn)行相關考錄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聯(lián)系電話:
青海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和職位管理處:0971-6310187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0971—6139342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0971-8293046
海南州人社局:0974-8512820
海西州人社局:0977-8222260
海北州人社局:0970-8643456
黃南州人社局:0973-8723301
果洛州考試中心:0975-8384836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海省教育廳
青海省公務員局
2014年8月28日
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職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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