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文山州招考錄用公安類崗位考生的面試、體檢工作已全面結束,按照考錄程序,現(xiàn)將羅保標考生錄用前資格復審和公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07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時請將本人檔案、身份證、畢業(yè)證及相關材料提交州公安局政治部進行審核。無故不按時接受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遞補已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下一名考生進行體測、體檢,合格者進行資格復審。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測、體檢不合格的,該崗位作廢;遞補人員體測、體檢合格的,則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該崗位作廢。
三、錄用前公示
羅保標考生的公示與資格復審同步進行,公示期2007年11月29日起至12月7日止,公示期為七天(非工作日除外)。公示期滿無異議和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后,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文錄用。
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及舉報電話:州監(jiān)察局執(zhí)法監(jiān)察綜合室室0876—2123313;州人事局紀檢監(jiān)察室0876—2130092。
文山州人事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