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縣城學校的實際,為加強縣城學校師資力量。經(jīng)研究,2014年秋期我縣縣城中小學、幼兒園需要從縣內學校通過試教辦法選拔教師充實縣城學校師資力量。根據(jù)《靈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縣教育局等部門關于靈山縣教職工調配和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靈政辦發(fā)[2011]103號)精神,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試教的崗位設置見附件
二、試教的對象、條件和要求
(一)試教對象須是我縣中小學系列在編在崗人員(不含縣直屬學校在編在崗人員)和服務期滿3年的特崗教師;2011年以來招聘人員不列入本次試教范圍。
(二)試教對象的年齡在40歲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個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放寬到45歲,1969年8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進入縣城中學任教的必須有國民教育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進入縣城小學任教的必須有大專畢業(yè)及以上學歷;進入縣直幼兒園任教的必須是現(xiàn)有大專畢業(yè)及以上的學歷且原屬學前或幼兒專業(yè)畢業(yè)的中專、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教育部的規(guī)定,即語文科教師二級甲等以上,其他科目教師要具有二級乙等以上且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四)申請進入縣城中小學、縣直幼兒園任教的對象須進行試教和面試。
(五)試教對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初中學科和小學英語、美術、體育、計算機學科按相應的專業(yè)報考。
(六)由于受崗位設置的限制,今年試教進城任教者須受聘崗位十二級。
三、試教的報名時間、地點和資格審查
(一)試教的報名時間:2014年8月2日—8月8日。
(二)試教的報名地點:靈山縣教育局人事股
試教的資格審查時間在報名期間。報名時需帶相關證件(學歷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身份證、2011年以來獲獎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試教對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試教的科目、內容和要求
1、試教科目:
初中:英語、數(shù)學、化學、政治、美術、體育;
小學:語文、英語、數(shù)學、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
幼兒園:我縣現(xiàn)行幼兒春期大班教材。
2、試教內容:
初中為八年級春期我縣現(xiàn)行教材(化學科為九年級春期我縣現(xiàn)行教材);小學為五年級春期我縣現(xiàn)行教材;幼兒園從我縣現(xiàn)行幼兒春期大班教材中的《要上小學了》、《去旅行》、《海洋世界》、《小溪流的歌》四個主題中自選3節(jié)。
3、試教要求:
①試教者按規(guī)定試教的范圍,自選準備3節(jié)不同內容(題目)的完整教案(每節(jié)教案一課時),并打印各1式3份在試教時交給學科組評委,由評委組確定其中一個題目試教。
②試教采用授課的形式,用普通話進行試教(英語科目用英語進行試教)。
③主辦單位只提供教室、白板、白板專用筆,不提供多媒體教室及其他教具,不安排學生聽課。
4、本次試教賦分100分,其中上課部分80分,面試部分20分;試教從教學目標、內容設計、教學過程、教育思想等方面進行評分;面試從教師的儀表儀態(tài)、教育教學觀念及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方面進行評價。
五、試教的時間、地點
(一)試教時間:
2014年8月10日上午8:00開始。參加試教的人員務必在8月10日上午7:40前到試教地點集中,分科抽順序簽。參加考試的人員7:40進考場。
(二)試教地點:設在靈山中學
咨詢電話:6428351
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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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山縣2014年教師進城任教試教報名表.doc》來源于靈山縣人才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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