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結構,根據《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fā)(2012)54號]文件精神,經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宜興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9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8年7月6日至1996年7月6日期間出生);
5、戶籍和生源地要求:
(1)考生須具有宜興市戶籍或為宜興市生源;
(2)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在以研究生學歷(專業(y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6、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附表);
7、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程序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4年7月6日9:00--2014年7月10日16:00
2、報名網址: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yxlss.gov.cn)
3、資格初審時間:
2014年7月6日9:00--2014年7月10日24:00
4、繳費確認時間:
2014年7月6日9:00--2014年7月11日9:00
(二)工作人員將在24小時內審核考生報考信息,請考生在報名同一網址及時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相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筆試費100元。
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審核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如有必要,網上審核的同時會要求考生提供相關報考資料的原件進行現場核實確認)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補報名時間為:7月14日9∶00—10∶00。招聘計劃調整公告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對少數特殊行業(yè)、特殊專業(yè)或層次要求較高,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經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4、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可以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yè)報考與之相符且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崗位。(研究生以本科學歷報考上述崗位時,必須是宜興市戶籍或為宜興市生源)
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的,僅限最高學歷為本科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4年7月16日-17日。
(五)報名時,請考生務必詳細閱讀《宜興市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考指南》。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7月18日上午8:30-10:30。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3、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證件不齊者,禁止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未達合格線的考生直接淘汰。
四、資格復審
宜興市人社局將對擬參加面試(或專業(yè)測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2、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
3、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學位證書、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證書、相關職稱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等);
4、非宜興市戶籍但屬宜興市生源的考生須提供相關戶籍證明材料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宜興戶口遷出地派出所開具的戶口底冊摘錄證明);
5、其他注意事項:
(1)原非宜興市戶籍的遷入宜興市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6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3)獲得國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并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認證和證明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
(4)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年限為周年,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需專業(yè)測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人員后,再進行專業(yè)測試(滿分100分),后以筆試成績X60%+專業(yè)測試成績X40%,求和計算成綜合成績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直接淘汰。
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或綜合成績)加面試成績組成,各占總成績5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或綜合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或綜合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另進行面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待業(yè)人員須提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注明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可由戶口所在鎮(zhèn)、園區(qū)、街道人社所或市人社局開具)。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參照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程序、標準等相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
七、公示及聘用
對擬錄取人員進行網上公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辦理有關錄取和聘用手續(xù)。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yè)。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或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一)應聘人員報考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錄取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錄取手續(xù)辦理后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公開招聘工作的信息將在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yxlss.gov.cn)上公布。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10-87985125。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宜興市紀委:0510-87986221。
十、本公告由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宜興市委組織部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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