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14〕1號)精神,為做好我縣今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興安縣人民政府成立“興安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興安縣教育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聯系電話0773-6228169。
二、招聘計劃
經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批準,今年我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共50名,詳情見附表
三、招聘對象
報考興安縣2014年特設崗位并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育廳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復審
1.證件審核。應聘的應屆畢業(yè)生必須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等原件和復印件;往屆畢業(yè)生必須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復印件,審核驗證后退回原件。同時交近期本人免冠半身一寸照片1張。
2.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地點:興安縣實驗小學(興安縣教育路31號,興安師范對面,聯系電話:0773-6228169)。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面試
1.面試對象
經資格復審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應聘人員。
2.面試內容和程序
(1)面試采用說課和問答的方式進行。說課時間為15分鐘,說課內容小學為現行五年級教材,初中為八年級教材,任選一節(jié)課,教材自備。
(自備教材版本為2014年興安縣春季學期使用的相應科目教材,即:小學語文教材為S版、數學教材為人教版、英語教材為外研版、美術教材為湖南美術出版社版、音樂教材為湖南音樂出版社版、體育教材不指定,可自選;初中政治、數學、化學教材為人教版、語文教材為語文版、英語教材為外研版。)。
(2)評委根據應聘者的說課情況,從思想內容、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儀表儀態(tài)、板書等方面進行賦分。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與資格審核時間同步進行):
面試時間:7月1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00
面試地點:興安縣實驗小學
4.面試的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由縣政府辦牽頭,教育局、人社局、編制辦、財政局、紀檢監(jiān)察、中小學校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面試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工作。
(三)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按照面試成績高低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出現并列成績,以下列條件順序作為優(yōu)先擬聘對象:師范類、非師范類及本科學歷、??茖W歷順序。擬聘人員名單呈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上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審定。
(四)體檢
在面試總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后,按設崗數1:1進行體檢,如有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7月17日上午8:00
地點:興安縣人民醫(yī)院
(五)集中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培訓結束后,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書。
五、聘用上崗
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由縣教育行政部門與其簽定聘用合同,統(tǒng)一派遣到設崗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本方案在全國特崗教師招聘網上公布,相關政策按桂教師范〔2014〕1號文件執(zhí)行,請報考興安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應聘人員留意,我縣不再另行通知。
興安縣特設崗位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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