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yǎng)目標:培養(yǎng)能夠在中等以上學校從事法律基礎與思想品德等課程教學,并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以及企事業(yè)從事管理、法律顧問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核心課程:法理學、憲法、民法、刑法、經濟法、國際法等。
就業(yè)方向:在中等以上學校從事法律基礎等課程的教學、研究;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在企事業(yè)從事管理和法律顧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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