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日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要求,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60名?,F(xiàn)就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招聘60名研究生或全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到普通高中任教。其中:語文6名、數(shù)學8名、英語5名、政治4名、物理4名、化學4名、歷史3名、地理8名、生物8名、音樂2名、美術2名、體育4人、信息技術2名,只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1.5倍的,調整到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計劃中。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圍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3.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畢業(yè)生,須具備高中教師資格,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已婚人員出具計生證明),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相近專業(yè)須與取得的教師資格專業(yè)相同),讀研前學歷為全日制本科畢業(yè);“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專業(yè)相同,非師范類畢業(yè)的具備高中教師資格,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4.報考語文學科的考生須具備省級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5.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6.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莒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按計劃聘用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學生、現(xiàn)役軍人和法律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時間:2014年7月5日—7月8日。地點:莒縣教育局人事科(縣教育局辦公樓二樓)。報名須提交就業(yè)報到證、畢業(yè)證、身份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和面試費70元。
(三)資格審查。招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交的相關材料,統(tǒng)一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四)面試。面試主要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講課內容為所報學科現(xiàn)行普通高中段教材內容,7月11日領取準考證,7月12日面試講課,備課時間60分鐘,講課時間15分鐘,滿分100分。音樂專業(yè)講課時間10分鐘、才藝展示5分鐘。體育、美術專業(yè)除講課15分鐘外,還進行技能測試(美術180分鐘,體育項目為跑、跳、投和技巧。講課成績和技能測試各占50%)。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三、體檢和考核。根據面試成績,按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并在莒縣教育信息網公示。對因棄權、體檢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未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的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在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工作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2、考核。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縣編辦組成考核工作小組,根據聘用崗位的要求,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同時對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四、聘用。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人社局、縣編辦審核批準后,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見習期和服務期制度,見習期為1年,服務期不低于8年,在同一單位服務期不低于3年,見習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去向:根據報考的學科和崗位需求計劃,按照優(yōu)生優(yōu)選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選擇崗位。
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莒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莒縣教育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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