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虎丘公安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20名,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
本次招錄崗位:交通管理、監(jiān)控、巡邏、反扒、綜合等;招錄人數20名。
二、報考要求
報考虎丘公安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高中以上學歷。
4、報考人員限蘇州市區(qū)戶籍(不含四縣市及吳江區(qū),下同),高新區(qū)戶籍優(yōu)先。
5、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7周歲以下?,F在公安機關各輔助性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單位證明)的各類輔助人員年齡放寬至38周歲以下。
6、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達0.8(標準對數視力達4.9)。身高有特殊要求的,以《蘇州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為準。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委托區(qū)人才中心,根據分局招錄簡章,進行網絡報名。簡歷請發(fā)送至fu.xy@sndhr.com
2、面試。
由公安分局會同人才中心共同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
根據面試考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4、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
5、錄用。
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虎丘公安分局辦理就業(yè)報到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區(qū)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咨詢電話:68250044,68780855;監(jiān)督舉報電話:68756098。
六、本簡章由虎丘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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