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黔東南州常住戶口的男性公民(以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zhì)好,責任心、事業(yè)心強,堅持原則,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備擬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退伍軍人放寬到初中以上文化。
3、品貌端正,身體健康,雙眼裸視力4.8以上,無殘疾,身高1.65米以上;退伍軍人身高放寬至1.62米。
4、年齡在18至30周歲(即1995年5月27日至1983年5月26日期間出生的);
5、熟悉微機操作人員和大、中專畢業(yè)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曾受過行政處分或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quán)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jié)案的;
(7)其他不適宜在特(巡)警隊員崗位上工作的情形。
二、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0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施秉縣公安局一樓。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①學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③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無有違法犯罪前科證明原件;④退伍證原件或復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⑥與原用工單位簽有勞動合同的報考者,在試用上崗前需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guān)證明;若未與原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者,不予聘用。
4、資格審查
由縣公安局招聘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
三、考試內(nèi)容及成績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4年6月27日9時整;
筆試地點:施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四樓會議室。
1、筆試考核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nèi)容為公安工作相關(guān)法律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體能考核
體能考核的科目為四項: 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臥撐、跳遠,評分按人民警察體育鍛煉評分標準進行,四項科目考核評分的平均分即為體能考核的成績,體能成績占總成績20%。體能測試時間根據(jù)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二)面試
參考人員根據(jù)筆試和體能考核兩項合計成績,由高到低,按1:2比例進入面試(達不到該比例人數(shù)的,按實際人數(shù)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由施秉縣公安局公開招聘領(lǐng)導小組組織進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面試時間根據(jù)筆試情況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政審
根據(jù)報考人員考試的綜合排名,按1︰1進行體檢和政審。體檢工作由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工作領(lǐng)導小組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公民應(yīng)征入伍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政審工作由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工作領(lǐng)導小組組織進行。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在參考人員中依次遞補。
有特長的身高和年齡適當放寬。
五、聘用及相關(guān)待遇
經(jīng)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確定23名擬聘用對象并試用上崗,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1000元;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照聘用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月基本工資為1500元。聘用后,公安局統(tǒng)一食宿,并按有關(guān)政策統(tǒng)一交納社會保險。
咨詢、聯(lián)系人員及電話:
鄧警官: 15985579555 姜警官:13628554266
施秉縣公安局
二O一四年六月十日
施秉縣公安局招聘特巡警領(lǐng)導小組人員名單
為了順利推進施秉縣公安局招聘特巡警隊員工作的有力進行,圓滿完成招聘工作任務(wù),經(jīng)研究決定成立招聘領(lǐng)導小組。
組 長:丁德元(縣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萬雙福(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綜治辦主任)
成 員:李建平(縣人事局副局長)
陳富方(縣紀委廉政室主任)
付茂斌(縣公安局副政委)
鄧志飛(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
歐陽業(yè)凡(縣醫(yī)院副院長)
彭繼軍(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長)
楊 帆(縣公安局城關(guān)派出所副所長)
姜 娜(縣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
龍 輝(縣公安局網(wǎng)安大隊副大隊長)
龍世旭(縣公安局政工室民警)
下設(shè)辦公室于政工室,鄧志飛兼任辦公室主任,抽調(diào)彭繼軍、楊帆、姜娜、龍輝、龍世旭負責具體日常事務(wù)工作。
施秉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特巡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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