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為拓寬非師范生就業(yè)渠道和教師來源渠道,特別是為廣大應屆畢業(yè)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創(chuàng)造條件,滿足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教育局研究,決定開展面向應、往屆畢業(yè)生、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的范圍和條件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均可按《教師法》和《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愿意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社會公德。
2、遵守憲法和法律、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
3、學歷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分別具備幼兒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學校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具有教育教學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對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員,由教師進修學校組織教師資格專家委員會按照《云南省關于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通過面試、試講等方式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審查意見。
5、教育學、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要求。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格外)均應參加并通過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授權組織的考試后,獲得單科合格證書。
已在高等學校、中等師范學?;蛘咄ㄟ^國家自學考試等途徑學校教育學、心理學或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單科合格證書者,可以免修。
6、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母語非漢語的少數民族人員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地區(qū)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暫可放寬到三級甲等。
7、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無傳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受理
1、報名時間:2010年4月16日至5月15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報名地點:永勝縣教師進修學校
聯系人:尹 榮 13988807677
楊建洲 13508880328
3、申請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學歷證書及其復印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及其復印件;
(4)對非師范專業(yè)人員要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鑒定意見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出具。
(6)申請者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近照3張。、
4、認定收費
考試認定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計委、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認定收費標準的通知》(云計收費〔2003〕220號)規(guī)定執(zhí)行,標準為每人每次240元(面試、試講評審費)。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永勝縣教師進修學校受理教師資格認定人申請材料后,組織專家委員會按照《云南省關于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進行面試、試講。時間另行安排。
四、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永勝縣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