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校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fā)【2011】10號)等有關規(guī)定,并經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天津體育學院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崗20名、其他專業(yè)技術崗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規(guī)定如下:
一、天津體育學院簡介
天津體育學院成立于1958年,是我國較早建立的體育院校之一。經過50多年的建設與發(fā)展,學院的辦學層次和辦學質量不斷提高,辦學規(guī)模也不斷擴大,形成了以體育專業(yè)為主體,體育學與相近專業(yè)交叉的多學科、多層次教育體系。學?,F有15個本科專業(yè),社會體育、體育教育、舞蹈學三個專業(yè)先后入選教育部“特色專業(yè)建設點”,運動人體科學專業(yè)獲批教育部“本科教學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學校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是全國最早開展體育學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1986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3年學校被教育部批準為“開展聯合培養(yǎng)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單位”,2010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新增博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2013年7月,學校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體育學一級學科被批準為“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形成了“本-碩-博”完整的人才培養(yǎng)體系。
二、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招聘程序,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崗位實踐考察、公示等程序,確保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
三、招聘崗位要求
1.教學科研崗(見附件1)
2. 其他專業(yè)技術崗(見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招聘信息發(fā)布于學校校園網(http://www.tjus.edu.cn/)和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tj.lss.gov.cn/)。(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方式:登陸學校報名系統(tǒng),一人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三)報名時間:教學科研崗全年招聘。其他專業(yè)技術崗招聘時間為3月下旬,筆試時間為4月中旬,面試時間為5月,具體見學校校園網,報名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考試和考核
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應大于3:1,達不到比例時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筆試、面試(含試講)等環(huán)節(jié),考核應聘者的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筆試內容主要包括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專業(yè)考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博士研究生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名單以及體檢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www.tjus.edu.cn 進行公布,時間為一周。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核或考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并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費用自理。
2.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后,由學校組織崗位實踐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據考察(考試、考核和考察)結果,經院長辦公會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員及擬聘崗位在學校網站www.tjus.edu.cn 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學校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后,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聘用人員為我校事業(yè)編制職工,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含試用期半年),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zhí)行。
咨詢電話(人事處):022-23012514,聯系人:劉老師
天津體育學院人事處
2013年12月28日
附件1:教學科研崗
附件2:其他專業(yè)技術崗
更多信息請查看天津市教師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