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我校2014年在江蘇省繼續(xù)實施自主選拔錄取,采用高考成績和面試成績等加權綜合評價方式選拔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好、特長突出、具備信息學科才能的優(yōu)秀人才。
一、報名條件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條件分為A、B、C三類。
(一) A類報名條件(須具備其中之一)
1、高中階段以第一發(fā)明人授權國家發(fā)明專利者;
2、高中階段獲得“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二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qū)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得一等獎(含)以上者。
(二)B類報名條件(須具備其中之一)
1、思想品德優(yōu)秀,榮獲政府部門頒發(fā)的地市級“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稱號、省級“優(yōu)秀志愿者”稱號,并經我校自主選拔專家組認定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qū)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得二等獎(含)以上者;
3、在科技創(chuàng)新、信息、軟件、外語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得到我校自主選拔專家組認定者。
(三)C類報名條件(須具備其中之一)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qū)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科技競賽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3、在科技創(chuàng)新、信息、軟件、外語等方面有較高才能或較強發(fā)展?jié)摿Γ玫轿倚W灾鬟x拔專家組認定者;
4、江蘇省四星級高級中學推薦,學習成績優(yōu)秀,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獲得4A1合格,或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獲得2A2B1合格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排名在年級前30%,并經所在中學公示合格者;
5、部分中學校長實名推薦:推薦考生應為本校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且對我校專業(yè)類別有濃厚興趣愛好,具備專業(yè)培養(yǎng)潛質、學業(yè)水平基礎或有較強實踐動手能力 ,并經所在中學公示合格者(具備校長實名推薦資格名單及推薦名額見附件)。
二、候選考生條件
(一)資格審核
招生就業(yè)處會同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按照南京郵電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方案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獲得面試資格考生名單將及時在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
資格審核合格考生需按照規(guī)定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來我校進行面試,每人須繳納報名及測試費60元人民幣。面試時間在2014年2月下旬后,具體繳費通知、考場安排等相關事宜另見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通知,請考生關注網站。
(二)面試及面試階段總成績確定
自主選拔面試工作由招生就業(yè)處會同教務處負責組織實施。
1、參與面試工作專家人選及分組情況在面試前隨機抽取產生。面試時,各組專家及考生均隨機進入不同考場,面試題目由考生現場隨機抽取。每個面試組五名專家對考生分別打分,取平均分。學校將對考生面試全程進行攝像、錄音。
2、面試階段總成績確定。
(1)考生面試階段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面試成績占70%,滿分為70分;報名條件、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折算分占30%,滿分為30分。
(2)考生報名條件、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折算方法:
考生報名條件折算分:符合A類報名條件,折算為20分;符合B類報名條件,折算為10分;符合C類報名條件,折算為4分;折算分就高計算。
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折算分:每個“A”可得2分,如考生獲得四個“A”可在8分的基礎上再獎勵2分,即獲得10分。
(3)考生面試階段總成績?yōu)槊嬖嚦煽兣c報名條件、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折算分之和。
比如:某考生,面試成績得60分;滿足B類報名條件,得10分;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為3A1B,得6分;則其面試階段總成績應為:60+10+6=76分。
(三)確定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考生。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生面試階段總成績,在自主選拔錄取計劃數的120%以內,確定我校自主選拔擬候選考生名單,在考生所在中學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并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作為我校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考生。
三、錄取辦法
(一)我校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考生仍須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入學考試,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成績達到BB,必測科目成績達到4C1合格,且必須在江蘇省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中確認我校。
(二)我校根據考生報考科類,對考生高考成績和面試階段總成績采取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對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擇優(yōu)錄取,其中高考成績占60%,面試階段總成績占40%。錄取人數在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
比如:上述考生面試階段總成績?yōu)?6分,高考成績?yōu)?30分(高考滿分為480分,該考生得分換算為百分制則為68.75分),則該考生加權綜合評價總分為:68.75×60% + 76×40% = 71.65分。
(三)專業(yè)安排:
1、考生必須填報不少于3個專業(yè)志愿。
2、學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確認投檔的自主選拔候選考生名單,將考生的加權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以下幾類安排專業(yè):
①類:即加權后總分排序在前30%的候選考生,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經省教育考試院確認并投檔后,學校予以錄取并滿足其填報的第一個專業(yè)。
②類:即加權后總分排序在前70%的候選考生,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經省教育考試院確認并投檔后,學校予以錄取并滿足其填報的前3個專業(yè)之一。
③類:即加權后不滿足①類、②類所列條件的候選考生,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線;經省教育考試院確認并投檔后,學校在其高考總分上加20分參加專業(yè)排序,符合其填報的專業(yè)相對應的分數時,安排相應專業(yè)錄取;若加20分后仍達不到其填報的專業(yè)相應分數時,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予以錄取,如不服從專業(yè)調劑,予以退檔。
④類:滿足A類報名條件的,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候選考生,或者滿足B類報名條件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下10分(含)以內的候選考生,學校予以錄取并滿足其填報的第一個專業(yè)。
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學校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為準。
四、報名程序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進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njupt.edu.cn),根據要求填寫網上報名資料,填寫完畢后提交。打印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生成的《南京郵電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務必注明符合報名條件類型),網上報名時自動生成的序列號將作為公布資格審核時的號碼,請牢記。
(二)郵寄書面材料:
1、申請表;2、經中學教務處審核蓋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復印件;3、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證明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4、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于2014年2月20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準)以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通過其他方式郵寄,責任自負)寄至南京市亞東新城區(qū)文苑路9號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yè)處招生科(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樣)。考生所在中學可統(tǒng)一匯總郵寄。
(三)報名時間: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20日
五、招生人數
自主選拔錄取數為我校2014年本一批次招生計劃的5%以內。
六、通過自主選拔且被錄取的考生均有資格參加我校貝爾學院的選拔。
七、監(jiān)督與處理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3、對在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省教育廳將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聯(lián)系方式
1、電話:(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傳真)
2、地址:南京市亞東新城區(qū)文苑路9號
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yè)處招生科(210023)
3、網址:http://zs.njupt.edu.cn/
4、電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南京郵電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校長實名推薦考生人數表
中學名稱 | 推薦名額 |
寶應縣中學 | 4 |
江蘇省如東高級中學 | 3 |
江蘇省贛榆高級中學 | 3 |
江蘇省邗江中學 | 2 |
江蘇省泰興中學 | 2 |
江蘇省江都中學 | 2 |
常州市第二中學 | 2 |
江蘇省興化中學 | 2 |
江蘇省天一中學 | 2 |
江蘇省栟茶高級中學 | 2 |
江蘇省海門中學 | 2 |
江蘇省新海高級中學 | 2 |
江蘇省高淳高級中學 | 2 |
江蘇省黃橋中學 | 2 |
海安縣曲塘中學 | 2 |
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 | 2 |
江蘇省阜寧中學 | 2 |
鄭集中學 | 2 |
江蘇省如皋中學 | 2 |
南京市金陵中學 | 2 |
江蘇省六合高級中學 | 2 |
江蘇省淮安中學 | 2 |
江蘇省錫山高級中學 | 2 |
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 | 2 |
江蘇省啟東中學 | 2 |
南京市第一中學 | 2 |
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 | 2 |
姜堰市第二中學 | 2 |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 2 |
揚州大學附屬中學 | 2 |
江蘇省揚州中學 | 1 |
南京市第十三中學 | 1 |
江蘇省東臺中學 | 1 |
江蘇省儀征中學 | 1 |
江蘇省江浦高級中學 | 1 |
泰興市第一高級中學 | 1 |
徐州市第一中學 | 1 |
南師大附中江寧分校 | 1 |
江蘇省姜堰中學 | 1 |
江蘇省白蒲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靖江高級中學 | 1 |
沭陽如東中學 | 1 |
江蘇教育學院附屬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溧陽中學 | 1 |
江蘇省梅村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鹽城中學 | 1 |
江蘇省濱海中學 | 1 |
啟東市匯龍中學 | 1 |
如皋市第一中學 | 1 |
常州市北郊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射陽中學 | 1 |
江蘇省江陰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沭陽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高郵中學 | 1 |
鹽城市第一中學 | 1 |
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宜興中學 | 1 |
江蘇省東海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鎮(zhèn)江中學 | 1 |
江蘇省石莊高級中學 | 1 |
南京市第九中學 | 1 |
南京市第十二中學 | 1 |
常州市第一中學 | 1 |
常熟市中學 | 1 |
江蘇省南通第一中學 | 1 |
江蘇省大豐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宜興第一中學 | 1 |
江蘇省海頭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海門實驗學校 | 1 |
江蘇省盱眙中學 | 1 |
江蘇省通州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常州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淮陰中學 | 1 |
江蘇省南菁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宿遷中學 | 1 |
江蘇省泰州中學 | 1 |
侯集中學 | 1 |
南京市中華中學 | 1 |
如皋市江安中學 | 1 |
江蘇省沛縣中學 | 1 |
江陰市青陽中學 | 1 |
泗陽致遠中學 | 1 |
江蘇省南通中學 | 1 |
丹陽市呂叔湘中學 | 1 |
姜堰市三水培訓中心 | 1 |
常州市田家炳高級中學 | 1 |
武進區(qū)新園文化教育學校 | 1 |
江蘇省平潮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橫林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泗陽中學 | 1 |
江蘇省漣水中學 | 1 |
江蘇省清江中學 | 1 |
淮安市開明中學 | 1 |
江蘇省蘇州中學校 | 1 |
江蘇省運河中學 | 1 |
江蘇省華羅庚中學 | 1 |
無錫市輔仁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句容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睢寧高級中學 | 1 |
沭陽夢溪中學 | 1 |
江蘇省灌云高級中學 | 1 |
南京市第三高級中學 | 1 |
南京市雨花臺中學 | 1 |
昆山震川高級中學 | 1 |
江蘇省建湖高級中學 | 1 |
江陰市長涇中學 | 1 |
沭陽南洋學校 | 1 |
蘇州市第三中學校 | 1 |
南京外國語學校 | 1 |
江蘇省常熟中學 | 1 |
江蘇省昆山中學 | 1 |
無錫市第一中學 | 1 |
吳江市高級中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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