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各類別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類別 | 項 目 | 等 級 | 分 值 | 備 注 | |
普通高中 | 綜合優(yōu)秀生 | 高中階段獲得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 | 地(市)級 | 15分 | 證書 (省級可申請免試入學) |
縣(區(qū))級 | 10分 | ||||
科技特長生 | 高中階段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發(fā)明等大賽(含團體) | 地(市)級三等獎 | 20分 | 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組織 (地(市)級二等獎及以上可申請免試入學) | |
縣(區(qū))級三等獎以上 | 15分 | ||||
高中階段取得發(fā)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 | 30分 | 專利證書 | |||
高中階段獲得的職業(yè)技能證書 | 高級 | 20分 | 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fā) | ||
中級 | 10分 | ||||
初級 | 5分 | ||||
文體特長生 | 高中階段參加文化、藝術大賽 | 省級三等獎以上 | 10分 | 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組織 | |
地(市)級三等獎以上 | 8分 | ||||
縣(區(qū))級三等獎以上 | 5分 | ||||
全國社會藝術水平等級考試“聲樂、器樂、舞蹈” | 十級 | 10分 | |||
九級 | 8分 | ||||
八級 | 5分 | ||||
運動員(含田徑類、球類、游泳類) | 國家二級 | 10分 | |||
文藝加試:聲樂、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器樂 體育加試: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 分為五個等級,每上升一個等級加2分,最高限10分。 | 10分 | 加試通過的考生,具體加分等級根據學院加試考核辦法確定。 |
1.以上加分項目,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并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執(zhí)行。
2.若有其它加分情況,需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認定。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