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公告》要求,現(xiàn)將2013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本人的筆試成績、心理素質測試結果、所報考職位的筆試排名已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
二、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和心理素質測試結果),按照各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職位相應名次考生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心理素質測評缺考及結果為“暫不宜從警”、“無效”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其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三、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3年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攜帶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公告》所要求的手續(xù),分別到所報考單位(其中:報考區(qū)縣及以下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所在區(qū)縣人社局具體負責,森林公安機關所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森林公安局具體負責,公安機關所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公安局具體負責)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資格復審單位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報考市級單位的發(fā)給《資格復審合格通知書》)。材料不齊未能通過資格復審者責任自負。
四、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資格復審單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和心理素質測試結果)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于2014年1月2日下午18:00截止。請與入闈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遞補的考生與資格復審單位保持聯(lián)系,于1月2日下午18:00前自行到資格復審單位候補,過期不再遞補。各資格審查單位于1月3日上午10:00前將資格復審情況報市人社局公務員錄用培訓監(jiān)督科。
五、面試事宜見《面試通知書》。
六、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
資格復審
人員信息詳情請登陸: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1640_1.html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公務員局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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