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云廳字〔2008〕12號)的規(guī)定,經(jīng)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決定從全省基層財政系統(tǒng)公開選調公務員到省財政廳機關和廳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
1、省財政廳機關公務員6人。
2、省財政廳廳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6人。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
省財政廳機關公務員選調的范圍:全省州(市)及其以下財政系統(tǒng)在職公務員;
廳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范圍:全省州(市)及其以下財政系統(tǒng)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公開選調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財政事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廉潔奉公,團結協(xié)作,遵紀守法;
3、熟悉財政業(yè)務,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應用和操作;
4、報考省財政廳機關的必須是州(市)及其以下財政系統(tǒng)在職公務員;報考廳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必須是州(市)及其以下財政系統(tǒng)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
5、擔任主任科員及其以下職級人員;
6、在機關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從事財政工作滿3年及以上(截止時間為2009年8月31日);
7、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8、年齡在30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放寬至32歲(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9、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其以上等次;
10、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二)特別優(yōu)秀的條件
1.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授予的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人民滿意公務員等榮譽稱號,或獲得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人事部門聯(lián)合授予的財政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稱號的;
2.近3年年度考核連續(xù)評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
3.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或取得碩士、博士學位的;
4.其他優(yōu)秀情形的,本人可提出申請,經(jīng)選調辦審核確認,可作為特別優(yōu)秀的條件。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個人報名。個人自愿報名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完整填寫《云南省財政廳從基層公開選調優(yōu)秀年輕干部報名登記表》(附表1),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張,具備前述特別優(yōu)秀的條件的,須同時提供證明材料。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09年9月16日至18日。
報名地點:各州市財政局設立報名登記點。
(二)資格審查。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財政局進行資格初審;在初審合格的基礎上,經(jīng)所在財政局黨委(黨組)研究確定推薦報考人員,在《云南省財政廳從基層公開選調優(yōu)秀年輕干部報名登記表》單位意見欄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黨委(黨組)章。各州、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匯總所在州、市報考人員情況,填寫《云南省財政廳從基層公開選調優(yōu)秀年輕干部報名匯總表》,并于9月23日前報省財政廳審查。省財政廳成立公開選調干部辦公室,負責整個公開選調工作,對各州、市上報的推薦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并在云南人事人才網(wǎng)、省財政廳等網(wǎng)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的發(fā)給準考證。
五、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統(tǒng)一考試??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時間為10月12日,考試地點設在省財經(jīng)學校。筆試內容包括綜合和寫作兩部分。
2、面試。面試時間初步定于10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每個崗位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二)組織考察。根據(jù)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選調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實地考察,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根據(jù)考察結果,省財政廳公開選調辦公室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在云南人事人才網(wǎng)、省財政廳等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調動條件的,由省財政廳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本公告由省財政廳公開選調干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1——3627476,3627505
監(jiān)督電話:0871——3645099
二○○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