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試講的考生須于試講當天(8月21日)8:30前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資格確認單,到指定地點集合,進行現(xiàn)場抽簽,依據(jù)抽簽順序依次參加試講。遲到15分鐘(即上午8:45之前)未到,視為自動放棄試講資格。
二、試講辦法和要求:
1、試講采取在全省電大各專業(yè)現(xiàn)行教材中隨機抽課,準備20分鐘,講一節(jié)與申報專業(yè)相一致的微型課(20分鐘)的方式進行,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完成。剩最后2分鐘時,工作人員將給予提示。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75分者不予錄用。
2、考生試講成績采取如下計分法:評委所打分數(shù),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計算得出分數(shù)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為考生試講最后得分。試講過程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現(xiàn)場全程監(jiān)督。
3、試講結束后,考生不需立即退場,待工作人員計算并公布試講成績后再退場(每一試講組的1—3號考生,試講結束后立即退場,回等候室靜待,待3號考生試講完畢,評委合議后一并打分,由工作人員在試講室公布成績后退出考場)。
三、考生紀律:
1、考生不得攜帶教材、教參、教輔材料、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含候考室、備課室),考場工作人員將對考生的通訊工具統(tǒng)一收集管理。
2、考生進入備課室和試講室后,須報明專業(yè)和抽簽順號,不得向工作人員和考官透露姓名、學校以及其他個人相關信息,否則取消試講資格。
3、考生應嚴格遵守紀律,聽眾指揮,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候考室內不得大聲喧嘩,試講前嚴禁離開候考室,確有特殊情況,應由工作人員陪同。對嚴重違犯紀律,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者,取消試講資格。
4、試講結束后,考生應攜帶自己隨身物品,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內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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