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統(tǒng)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資格現(xiàn)場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對象
參加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tǒng)一公開招聘考試,筆試成績合格,報考西安市區(qū)縣教育局、直屬單位招聘崗位的考生(以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的《2013年陜西省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成績查詢及合格人員名單》為準)。
二、復審時間
2013年8月20日--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請成績合格考生必須按照公布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
三、復審地點
西安師范附屬小學(西安市碑林區(qū)書院門123號,南門里東側書院門牌樓處)。
乘車路線:公交603路、12路、608路、11路、46路、600路南門站下,地鐵2號線永寧門站、鐘樓站下。
四、材料提供
考生持《2013年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tǒng)一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西安市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表》、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人員提供畢業(yè)生報到證(或畢業(yè)生就業(yè)介紹信、或加蓋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公章的畢業(yè)生報到證復印件、或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出具的人事檔案托管證明)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對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農(nóng)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以及“特崗教師”等人員,須提供服務期滿的有效證明材料。
五、資審方式
考生到西安師范附屬小學后,到報考區(qū)縣窗口,提供證件原件和相關資料,資審人員對照招聘方案中公布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逐項進行對照審查,做出資格復審結論。資格復審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專業(yè)技能考核資格,并按照《2013年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統(tǒng)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
六、資料準備
考生將須提供的材料復印件按照A4紙規(guī)格裝訂,依次為《西安市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表》、《2013年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tǒng)一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人員提供畢業(yè)生報到證(或畢業(yè)生就業(yè)介紹信、或加蓋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公章的畢業(yè)生報到證復印件、或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出具的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其他資料。
七、其他要求
1.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本人親自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專業(yè)技能考核資格。考生須保持通信暢通,如出現(xiàn)遞補情形時,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遞補時間截止日期為8月23日17時。
2.考生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的相關資料務必真實有效。對于提供偽造證件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3.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以備逐一核查。
考生還須自行打印《西安市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表》,本人親自填寫。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考生必須準備好資格審查需要的所有證件,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按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招考條件對待。
考生如對資格復審工作有關要求有疑問,請與西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咨詢聯(lián)系。
咨詢電話:86787710
附件1:西安市2013年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教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
西安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5日
附件2:西安市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表
附件下載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西安市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表》來源于西安市教育局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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