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的統(tǒng)一部署,經(jīng)公共科目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緝私警察職位)和考核,擬遞補錄用以下考生為公務員(詳見附件),并自即日起公示。
公示為期7天(7月9日至15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海關總署人事教育司或者相關招考海關書面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請署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請加蓋單位公章。
海關總署聯(lián)系方式為: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nèi)大街6號,郵編100730,傳真010-65195550。
上海海關人事聯(lián)系方式為: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3號419室,郵編200002,傳真021-63230161。
詳情請參看上海海關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三批擬錄用人員名單:http://shanghai.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27/tab34761/module90351/info436834.htm
2013年7月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上海市公務員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