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關于2013年公開招聘速錄員打字技能測試的通知
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公開招聘書記員打字技能測試將于2013年6月8日上午在本院舉行,為便于考生應考,現(xiàn)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打字技能測試的方式
打字技能測試采用上機操作的方式進行,使用手提電腦進行聽打測試,測試時間為15分鐘,要求打字速度70字/分鐘以上。
為使考生熟練使用電腦,發(fā)揮出最好水平,原則上,手提電腦由考生自帶。若考生本人不能自備手提電腦的,需提前向我院提出,由我院為考生提供。
考生可以根據(jù)本人的喜好自行選擇輸入法,需要由我院提供手提電腦的考生,需提前說明所使用的輸入法,以便工作人員提前安裝好。
考生必須在正式開始測評前調試好本人的電腦,在測試過程中發(fā)生死機、藍屏等故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我院將不再另行組織測試。
考生打字速度達到70字/分鐘以上評定為合格,準許報考此崗位。
二、計分標準
打字技能測試評分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錄入的字符總數(shù)為基礎,并注重錄入正確率。
正確字數(shù)根據(jù)考生錄入的每個字的數(shù)量與標準文檔每個字的總數(shù)進行比較得出,數(shù)字、英文和標點符號均計為一個獨立的字。標點符號不分對錯,計入正確字數(shù)中。
考生成績=正確字數(shù)÷考試時間。
三、其他事項
1、為便于我院安排考場,只有已經(jīng)在我院政治部通過電話方式登記預報名的考生,才能參加打字技能測試。電話登記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7日下午15時,逾期不再接受登記。
2、請考生于2013年6月8日上午8時45分以前攜帶報名表一式三份及本人身份證到達我院候考,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測評資格。測評考生進入測評場地后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不得大聲喧嘩。
3、考生參與測試中產生的各類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4、未盡事宜,請與我院政治部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余燁,聯(lián)系電話:0886-3565512,18988376060。
附: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招聘速錄員打字速度技能測試報名表報名表
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