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快培養(yǎng)引進緊缺適用人才的意見》(中委〔2010〕7號)和《中山市緊缺適用人才認定暫行辦法》(中委組通〔2011〕13號)有關規(guī)定,經(jīng)認定,下列人員為“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現(xiàn)予公示。公示時間從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6月2日。若對下列人員認定結果有異議,請來電或來信反映。
受理情況反映的部門、電話和地址:
部門: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聯(lián)系電話:88328005,88328943
聯(lián)系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號市政府辦公樓638室
郵政編碼:528400
附件: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名單http://www.gdzs.lss.gov.cn/main/open/view/index.action?did=585&id=1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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