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優(yōu)秀人才良性互動的選人用人導向,根據(jù)黔組通[2010]7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革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據(jù)工作需要,縣黨員服務中心、縣幫教辦、縣見義勇為基金管理辦、縣禁毒辦擬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遴選簡章。
一、指導思想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洹⑷藣徬噙m、以用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民主、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突出崗位特點,注重能力實績,把德才兼?zhèn)涞膬?yōu)秀人才遴選到縣黨員服務中心、縣幫教辦、縣見義勇為基金管理辦和縣禁毒辦工作。
二、遴選職數(shù)和報考條件
(一)遴選職位及職數(shù)
1、三都水族自治縣黨員服務中心工作人員3名(事業(yè)編制);
2、三都水族自治縣幫教辦工作人員2名(事業(yè)編制);
3、三都水族自治縣見義勇為基金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事業(yè)編制);
4、三都水族自治縣禁毒辦工作人員4名(事業(yè)編制)。
(二)遴選職位報考條件
參加遴選的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截止2013年5月1日,參加工作時間滿3年以上(有黨政機關辦公室工作經(jīng)歷1年以上的,參加工作年限可放寬至2年);
2、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yè);
3、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報考縣黨員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必須為中共正式黨員;
7、報考縣幫教辦、縣見義勇為基金管理辦、縣禁毒辦工作人員的,限男性。
三、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參加縣黨員服務中心、縣幫教辦、縣見義勇為基金管理辦和縣禁毒辦工作人員遴選的人員須是三都縣內在職在編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工勤人員除外)且符合遴選職位條件及要求。
(二)遴選條件
1、政治堅定,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紀律意識、創(chuàng)新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質好,公道正派,堅持原則,謙虛謹慎,勤奮敬業(yè),甘于奉獻,保守秘密,清正廉潔;
3、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較強的文字及語言表達能力,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4、具有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5、近3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參加工作試用期未滿或定向安排合同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201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在 “三都黨政網(wǎng)”(政府網(wǎng))、“鳳羽水鄉(xiāng)黨建網(wǎng)”等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 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23日至5 月25日8:30—17:30。
2、報名地點:三都水族自治縣行政中心七樓第八會議室。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參加工作文件復印件(需發(fā)文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一份;有黨政機關辦公室工作經(jīng)歷1年以上的,由所在黨委(或黨組)出具書面證明一份;
(4)現(xiàn)任職務任職文件復印件一份;
(5)2010—2012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6)近期(三個月內)紅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7)經(jīng)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后加蓋公章并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要包含姓名、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任職時間、文化程度、現(xiàn)工作單位及職務等);
(8)報考者須如實填寫《面向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以上復印件,均注明“與原件核對無異”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資格審查
公開遴選工作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報名結束后將報名情況和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報縣委政法委和縣委黨建辦分別審定后,向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發(fā)放《準考證》。遴選職位與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比例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1:3的,需經(jīng)研究同意達到1:2也可開考)。報名結束后,如通過審查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適當調減本次遴選計劃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jīng)查實,隨即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四)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按照70%、3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其中筆試環(huán)節(jié)的實地調研和材料寫作各占綜合成績的35%)。
1、筆試重點考察考生調查研究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分為實地調研和材料寫作兩個環(huán)節(jié)。一是實地調研,考生根據(jù)調研情況撰寫一篇調研報告;二是材料寫作,考生根據(jù)提供的材料起草一份領導講話稿和一篇綜合信息。筆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資格。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并列,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1:3的,需經(jīng)研究同意達到1:2也可開考。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五)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組到人選所在單位對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進行全面考察。根據(jù)考察組意見并經(jīng)研究認為有不適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六)公示
遴選工作根據(jù)報考者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的人員,并分別在“鳳羽水鄉(xiāng)黨建網(wǎng)”及擬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辦理調動
遴選人員名單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被遴選干部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所報考單位報到上班。遴選干部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勝任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有關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民主、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聯(lián)系人及咨詢電話:縣委政法委 韋祝光(3921339)
縣委組織部 潘錦開(3928458)
監(jiān)督電話:3922433
附:
《面向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三都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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