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促進檢察工作有序開展,根據(jù)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公開考調具有專業(yè)特長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川檢政[2007]15號)精神,并經(jīng)縣委同意,劍閣縣人民檢察院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專業(yè)特長人員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及名額
1、偵查員1名(限男性);
2、司法會計1名;
3、文秘人員1名。
二、考調范圍
符合考調條件的全市范圍內公務員。
三、報考條件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公務員身份;
3、政治素質好,熱愛法律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具有全日制本科(或自考本科)及以上學歷;
5、報考司法會計職位者應通過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取得會計師及以上職稱;報考偵查員職位者應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C證及以上《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報考文秘人員職位者應具有證明寫作能力的相關材料;
6、報考者需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7、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過違紀違法懲處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4)其他按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的。
四、考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7天: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6日。
2、報名地點:劍閣縣檢察院政治處(地址:劍閣縣武公街2號;聯(lián)系電話:5208306,5208322)。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名者需如實填寫《公開考調劍閣縣人民檢察院專業(yè)特長人員報名登記表》。
4、報名時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檔案主管部門鮮章);
(4)近期一寸證件照2張;
(5)報考者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報考偵查員職位的應提供C證以上《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文秘人員職位的需提供發(fā)表文章或證明寫作能力的相關材料。
(二)資格審查
由劍閣縣人民檢察院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調工作整個過程,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調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另行通知)內到劍閣縣人民檢察院政治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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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劍閣縣人民檢察院負責組織考試。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當天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考。
面試內容: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基本業(yè)務知識,其中報考文秘人員職位的,以文字寫作能力測試為主。
(四)體檢
按考調職位實行等額體檢。體檢由劍閣縣檢察院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按錄用現(xiàn)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而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審核后可按職位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當同職位第1名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按照專業(yè)資格優(yōu)先、獲獎優(yōu)先、黨員優(yōu)先的順序擇優(yōu)確定考察人選??疾鞂ο蟠_定后,由劍閣縣檢察院負責組織考察。
(五)確定擬考調人員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考調人員。
(六)公示
對擬考調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進行上崗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五、考調工作在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督電話:6600998,6712380。
本公告由劍閣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民檢察院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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