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黃平縣委離退休干部工作局公開招聘工勤人員(駕駛員)實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班子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勤人員(汽車駕駛員)共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有黃平戶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1995年3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7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均可報名;本方案出臺前已聘用的,須達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放寬至45周歲。
2、取得準駕車型C1照以上中國機動車輛駕駛證(軍證必須換為地方證),且具有5年以上駕駛經歷,期間未出現(xiàn)過本人負有事故責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一個計分周期內累計違章計分未超過8分。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yè)心,服從組織分配,志愿從事汽車駕駛工作;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有關體檢標準。
3、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4、在同等條件下,已由本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優(yōu)先聘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21日—3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中共黃平縣委離退休干部工作局。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駕駛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填寫報名登記表(《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自負),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jù)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及加分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考試總成績的40%。本次招聘工勤人員筆試科目為《綜合業(yè)務知識》,內容包括時事政治、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汽車駕駛相關知識。
筆試考務工作由縣委離退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技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達不到1:3比例的筆試成績須達到80分以上方可進入技能測試;如遇某職位進入技能測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考駕駛員汽車駕駛基本操作技能,實地進行技能操作限時測試。技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考試總成績的60%。
技能測試考務工作由縣委離退局組織實施。技能測試內容、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加分條件
此次招聘前已由本單位臨時聘用的,加5分。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應試者總成績,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從該職位參加技能測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fā)[2005]4號文件規(guī)定和機動車駕駛人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工作由縣委離退局安排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下崗人員以在戶籍所在地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
在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三)發(fā)現(xiàn)有其他較嚴重疾??;
(四)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五)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六)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七)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
六、聘用審批
經筆試、技能測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委離退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由聘用單位填寫《聘用審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管理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紀律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紀律和要求執(zhí)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jiān)考、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xiàn)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855— 2432973
監(jiān)督電話:0855— 243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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