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縣森林公安工作力量,加強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有關要求,經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委、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調森林公安民警4名,現(xiàn)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綿陽人事考試網站http://my.scpta.gov.cn/和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內網發(fā)布):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涞臉藴?,符合選調條件者自愿報名,統(tǒng)一組織考察、體檢,擇優(yōu)使用。
二、選調范圍、對象
在全國范圍內符合選調條件的人民警察4名。
三、選調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民警察;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層警察工作經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此次選調對象: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正在接受審查;
3、正在處分期內;
4、近兩年年度考核存在基本稱職及以下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3月4日至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節(jié)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北川羌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辦公室,聯(lián)系人:楊志春,聯(lián)系電話:0816-4821370。
(三)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名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四川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和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內網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北川羌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2013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
報名時請攜帶填寫好的《北川羌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2013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警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印章)、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
(四)資格初審:由北川縣森林公安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結果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考察與體檢
資格初審合格后,由相關部門組成考察組對擬選調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yè)務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現(xiàn)場考察。
如果考察合格對象超出選調名額的,按照“專業(yè)優(yōu)先、公安工作經歷優(yōu)先、黨員優(yōu)先、學歷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選調對象。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對考察合格對象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在同一職位內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
對考察、體檢合格擬正式調動的人員在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內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接收社會監(jiān)督,舉報者應真實姓名、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對匿名反映的問題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由縣森林公安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商調;如反映問題暫時無法查實的,暫緩調動;如反映問題一經查實,不予調動。選調對象必須在30日內辦理完調動手續(xù),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調入人員5年內不得申請調離北川羌族自治縣。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選調人民警察工作政策性強,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對選調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16—4823175(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6—4821370(北川羌族自治縣公安局辦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2013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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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2013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doc》來源于四川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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